船舶管理业务介绍
一、在局业务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各项船舶监督管理业务,督促、指导、检查派出机构的船舶监督管理业务工作。
二、制定全局船舶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目标和要求。
三、分析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数据,统计、上报全局各项船舶监督管理业务工作报表,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
四、根据授权开展船舶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派出机构船舶登记管理工作,核发相应船舶证书。
五、制定全局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和要求,检查派出机构船舶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指导、培训船舶安全检查人员。
六、办理船舶申报员、危险货物申报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发证、年审工作。
七、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内贸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及管理工作,办理外贸危险货物申报和现场检查工作,核发船舶防污染文书。
八、开展、指导对船舶防止污染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工作,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组织力量清除现场污染。
九、检查、落实船舶签证管理工作,审批定期签证,指导基层现场船舶签证管理工作。
十、推行、落实《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督促辖区有关船舶单位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十一、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进行审批、监督管理。
十二、对船舶试航等监督工作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