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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许可
实施机关:黄石海事局
受理部门:海事政务受理办公室
受理岗位:通航科
申 请 人: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 、船舶、拖轮适航、船员适任
2 、水上拖带大型设施或移动式平台经拖航检验合格
3 、载运或拖带方案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 、载运或拖带计划、拖带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满足拟航经水域通航环境和通航安全的要求
5 、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提交材料: 1 、《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书》(一式二份)
2 、船检机构为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船舶或拖轮出具的适航、适拖证明
3 、拖轮及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
4 、载运或拖带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5 、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
6 、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7 、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8 、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
9 、专项护航申请(必要时)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办结期限: 5 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通航水域使用岸线的安全性许可
实施机关:黄石海事局
受理部门:海事政务受理办公室
受理岗位:通航科
申 请 人:岸线水域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 、工程项目建议书在报送相关部门的同时,业已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2 、符合通航安全规范的要求
3 、工程项目符合水域规划要求
4 、工程项目在进行工程预可行性研究,业经通航环境安全技术专家评估
提交材料: 1 、《通航水域使用岸线申请书》
2 、 《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3 、项目建议书
4 、当地规划主管部门规划用地通知书
5 、设计单位、论证单位资质认证文书
6 、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
7 、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办结期限: 20 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文批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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